![]() ![]() |
||||||
|
|
||||||
| 海南区改造规划 | ||||||
| 政府公告 统计公告 发展规律 | ||||||
|
城区改造规划 海南区本着“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的原则,委托华中科技大学规划设计院,对建成区2.2平方公里中心区域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描绘了具有海南特色的“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
| |||||
|
2002年是海南区实施旧城拆迁改造的第一年,投资210万元,完成拆迁面积4.4万平方米,改造了文化广场﹑公园路街头小游园,温馨家园住宅小区和世纪住宅小区,新建公安分局综合办公楼﹑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极大的改善了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和居住条件。增强了地区吸引力﹑凝聚力﹑辐射力,又带动了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拉动了地区经济增长。 《海南区城市化建设工程2003-2005年规划》对城区改造做有详细规划。规划以改造公园路、黄河路、巴彦塔拉街、卓子山街地段为主。拆除总面积13700平方米,计划投资2700万元。沿公园路段拟建商业用房,黄河路段拟建沿街行政办公楼及公益事业用房。展览馆,图书馆拟建在沿卓子山街路段。拆除巴彦塔拉街南侧平房,扩大公园面积,建设一个集观赏、娱乐、游玩于一体的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公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