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办字〔2018〕28号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
成员和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调整区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孟凡阳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钱 昕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耀锋 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刘向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崔秀丽 区编办主任
马 恺 巴音陶亥镇镇长
王欣珂 公乌素镇镇长
刘金枝 拉僧庙镇镇长
张 恒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立博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建军 区卫计局副局长
赵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海波 区发改局局长
刘秀珍 区教育局局长
王俊峰 区经信局局长
巴雅尔 区民宗局局长
金智勇 区民政局局长
吕 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胜利 区人社局局长
朱 杰 区住建局局长
李锦文 区环保局局长
高永明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国芝 区农牧林业局局长
穆晓岚 区文旅体局局长
刘 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田胜明 区安监局局长
钟文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白志勇 区统计局局长
王志强 海南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
杨志强 区总工会主席
任 洁 区团委书记
白昀立 区妇联主席
刘 星 区科协主席
辛 虹 海南规划分局局长
沈广军 海南广电工作站站长
云小龙 海南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督察室主任
张 云 海南交警大队教导员
张政烈 海南运管所书记
李娟娟 海南长途汽车站站长
赵海涛 海南区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单位)的文件方案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建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部门工作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纳入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绩考核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健康促进机关的创建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健康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全区人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利用电视、报刊、宣传牌、微信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健康促进政策、知识和重大活动等内容,提升广大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及参与率。
区编办:结合全区机构编制实际情况,统筹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职能配置,不断促进全区健康教育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领导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督导。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制定镇(街道办事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计划,落实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和经费;组织督促检查、年度考核和效果评价工作;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健康促进项目与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预算。
区人社局:负责提高医疗、工伤、生育和养老等保险水平,加强劳动保护,将健康教育列入新入职干部、再就业培训的内容;优化卫生计生人员配置,改善卫生计生人员待遇。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健康教育考核和效果评价;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和妇女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知识、技能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开展社区诊断和需求评估,分析我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提供健康促进技术指导。
区民政局:负责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加强健康和养老服务建设;支持健康领域社会组织发展。
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协调全区各主要商场、大型超市和星级酒店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提高公众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
区安监局:负责督导落实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健康促进企业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健康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区住建局:负责小区、建筑工地健康教育宣传牌建设和管理,维护健康主题公园、广场和健康步道公共设施;加强城区生活污水排放管网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区建设工地、市政设施建设施工环境保护力度;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市环境治理和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负责在城区主次干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牌)的审批。
区水利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指标达标准;做好安全饮水健康宣传工作。
区农牧林业局:负责加强农畜产品检疫检验,有效防控人畜共患病;加强相关工作的健康宣传。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组织领导,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教育宣传进课堂活动;探索利用微信平台与家长互动并参与健康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身心素质,改善学校卫生环境;监督检查各学校健康促进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健康促进工作效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区文旅体局:负责加强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治理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定期组织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运动健身知识科普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区民宗局:负责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
区环保局:负责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标;指导和协调解决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环境问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确保食品安全指标达到标准;负责城区大型户外牌匾广告内容的监管;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监管。
区统计局:负责加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相关指标的调研、分析和发布。
海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
海南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专项开展打击破坏健康环境和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行为。
海南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倡导文明驾驶。
区总工会、团委、妇联:以职工、妇女、青年志愿者等为对象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健康促进创建活动。
海南规划分局:负责加强城乡卫生规划,将健康促进工作科学规划到公共卫生、医疗、体育健身和公共交通等功能区域中。
海南广播电视工作站:负责加大健康政策和知识宣传力度,在电视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在电视台开设专题健康类栏目,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海南运管所:负责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电子屏宣传工作,在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张贴“健康促进区”宣传标语,并开展相关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训;落实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车站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交公司、长途汽车站:负责加强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加强站内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和健康宣传工作;做好电子屏宣传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卫生环境建设和无烟环境建设。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针对特定的健康决定因素,出台有利于人群健康的公共政策,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2018年5月24日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