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办字〔2018〕38号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海南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调整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丁未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钱 昕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刘文忠 区政府副区长、财政局局长
屈 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崔秀丽 区编办主任
郝元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信访局局长
赵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落实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督促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制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制及专家组2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从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兼职办公,对外以“海南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 长:钱 昕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崔秀丽 区编办主任
赵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宗 岭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张丁未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海波 区发改局局长
朱 杰 区住建局局长
李锦文 区环保局局长
宗 岭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军 海南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 长:钱 昕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胜利 区人社局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刘文忠 区政府副区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吕 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海波 区发改局局长
王俊峰 区经信局局长
金智勇 区民政局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钱 昕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 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海波 区发改局局长
负责牵头深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一号”改革,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制改革组
组 长:屈 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秀珍 区教育局局长
王继琴 区科技局局长
许建军 区卫计局副局长
穆晓岚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沈广军 海南广电工作站站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第一名成员为本组的联络人,负责专题组的日常工作。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意见。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郝元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信访局局长
成 员:赵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部门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督查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法制及专家组
组 长:赵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辉宇 区司法局局长
梁秀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受协调小组委托,组织专家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只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18日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