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区经济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预测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正常运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并组织近期重大问题的实施,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定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负责对全区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的考核与监控;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组织拟定贯彻海南区关于工业、商贸、信息产业方面经济法规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分析、掌握行业生产动态,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
(四)制定行业规划和规章制度;指导产业投资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的监督。
(六)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划的法规、办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七)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办法和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措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九)负责除建筑施工队伍室内装饰装修以外的专门室内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审查。
(十)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生产事故。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市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