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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育之窗
文教体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
为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树立文教体局机关严谨负责、忠于职守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各股室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要逐条逐项领会其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监督各股室工作,要做到分工协作,分条落实,责任到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职能部门人员要态度端正,勤奋工作,实事求是,言行一致,真正做到尽职尽责。
四、要增强办事公平的透明度,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要做到办事程度、办事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在本单位年度计划、总结及其它重大事情决策、决议上,要召开局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意见一致时方可执行。
六、局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决议,必须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做出汇报。
七、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评优选先、推选干部、晋升职称等方面,必须召开部门全体职工大会进行统一推选、统一决定。
八、经过局务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事件,要以文件形式下发到直属学校和各部门,接受群众更广泛的监督。
九、若有群众对某件事提出疑议的,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要耐心对群众做出解释,直到消除他们的疑惑为止。
十、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各股室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表现,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有群众对其工作提出不满,实行一票否决,其取消其评优选先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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