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乌海市有关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和乡镇企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农牧业产业政策,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牧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起草种植业、农机、渔业、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产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区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乌海市的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牧区经济利益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组织实施爱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料并发布农畜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和农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维护国家渔业权益。
六、指导全区畜牧业生产、抗灾保畜、防灾基地建设;负责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规划、草地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实施草原监理;参与草原防火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拟订农牧业科研、宣传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和科教兴牧战略,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指导农牧民技术培训、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拟订农牧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牧业产业优质农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优质农畜产品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农机等农牧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生产的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九、负责兽医医政与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拟订兽医、兽药、饲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对全区动植物的疫病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承办区政府有关农牧业涉外事务;组织农牧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市农牧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
局 长:康建英 4022043(办) 13847311683(手机)
副局长:曹蒙建 4022043(办) 13904739161(手机)
王志强 4022043(办) 13904738830(手机)
科 员:董莉402150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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