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一站式”办公 服 务 指 南
投资商需提供材料明细
一、环保局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拟选厂址
二、计委
1、申请立项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城建委
1、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证
(1)企业法人代表人证书
(2)项目经理证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合同书
2、质检
(1)图纸
(2)合同
(3)地质堪探报告
(4)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四、土地局
1、申请建设用地报告(含主管单位意见和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
2、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和其它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研究报告或其它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和地理位置图
5、市区计划部门出具的投资许可证或银行出具资金落实证明
6、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
五、工商局
(一)名称审核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式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外商投资企业还须出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投资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
5、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6、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二)公司制企业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人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的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股东会议纪要
11、董事长会议纪要
(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申请书
2、合同、章程及批准文件
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6、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7、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长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
8、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络员登记表
9、中方投资者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10、租房协议或其它有关证明
六、国税、地税局
1、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关资料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5、公司类企业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表
7、生产经营场地的房屋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8、验资报告或资信证明
七、消防科
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送消防科,并填写相应的《建筑设计申请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