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牧的命令

 为切实加强林草资源管护,逐步恢复自然植被,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海南区禁牧实施方案》,区政府决定,从2001630日起,在海南区境内的农业种植区、有林地区、规划建设的工业区全面实施禁牧。在以上区域内,有草原使用证和乌海市农业户口的纯牧户,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搬迁;半农半牧户和其它牧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禁牧,实施舍饲圈养。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区长 冯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