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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的枢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区长、常务副区长处理区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主任领导并主持。为使办公室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严谨、高效,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工作报告。
(三)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对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组织、指导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六)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七)负责政务信息、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
(八)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情况。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日常接待工作。
(十)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代管区体制改革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十三)办理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办公室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组成人员参加,主要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研究贯彻措施;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讨论决定机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支部会议,会前要向支部书记请假。
(二)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副主任、各内设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主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一个时期的政务或事务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视情况随时召开。
三、文件审批及工作配合制度
(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文件,要严格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请示、报告、意见工作规程》的要求办理,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要认真执行《海南区人民政府公文形式、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二)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正式文件一般由主任签发;主任外出时,可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签发;涉及政府工作的重要问题,经主任审核后,送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签发。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次性的便函用印,须经办公室副主任以上的领导同志审批。
(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之间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积极配合。主任、副主任外出 时所负责的工作应指定或委托一位同志代管并告知其他人员,避免出现“空档”。
(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也要做好工作上的配合和衔接,以保证当负责同志外出时,其分管的工作有人负责处理。
四、值班制度
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由科级领导轮流带班,主要负责处理八小时以外、公休日和节假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为便于工作,带班领导要随时将自己八小时以外、公休日和节假日的去向告知总值班室。
五、公务活动制度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陪同政府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由政府领导确定;办公室副主任应邀出席部门或单位的公务活动,要报告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应邀出席部门或单位的公务活动,要报告主任或分管副主任。